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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1 11:36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6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一是迅速动员,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入动员部署,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驻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建立整改落实一体化联动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干部违规吃喝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确保巡察整改与队伍建设等工作同题共答、一体推进。二是严格对标,细化实化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31个问题,逐一梳理、分解任务,提出102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巡察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严格整改期限,突出整改落实,抓好举一反三,推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三是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3次党委会,学习审议23个相关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巡察工作有关文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进行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强劲动力,把巡察整改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以整改成效推动台州市场监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沈云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有关巡察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研究本局整改方案与整改进展,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重点事项。带头领办四方面重点难点问题,明确15条具体举措。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本人改起,与分管处室、联系单位一起研究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正在整改10个;整改提出的102条措施,已完成整改84条,正在整改18条。对巡察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25%。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2人;新制定制度22项,修改完善制度1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9095.27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一是深入实施政治建局战略,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系统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牢固树立“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台州市监见行动”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落地落实落细。二是持续推进住所登记标准化改革。2023年9月中旬先行在玉环、临海两地试点开展住所登记标准化改革,后进一步提炼改革经验,联合15个部门制定发布住所登记标准化全市实施意见,于11月10日上线住所登记标准化系统并在全市应用实施,该项改革入围浙江省营商环境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截至11月底,我市企业开办和注销指标无感监测指标居全省第一。三是全面实施跨地区“一照多址”改革。针对跨地区“一照多址”试点情况进行问题梳理和总结,出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台州市内跨地区“一照多址”改革的通知(试行)》,指导全市实施。四是加强政务增值化服务。完成“双告知”平台升级迭代,启用台州权力运行系统“双告知”模块,推动许可部门加大台州市“双告知”平台的应用率。围绕增值服务迭代升级“台惠富”平台,开设帮你开店、护你成长、助你转型三大模块,为行政相对人对应开展创业“入市第一课”辅导,最大程度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严格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制度,全面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年共召开局党委会26次,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包括重要指示、讲话、文章等)41篇次。二是闭环推动工作落实。健全中心组领学、党支部促学、市监论坛讲学、党员青年研学等学习体系,确保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第一议题”内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集体学习8次,中心组成员集中交流47人次,支部学习408次。举办市监论坛6期,举办读书讲书活动11场次,党员青年参与研学700余人次。

3.针对“贯彻市委创新制胜‘首位战略’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贯彻市委创新制胜“首位战略”坚定不移走好“科技强局”之路。聚焦打造“人民满意的技术机构”,连续三年开展技术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持续迭代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体系,获批筹建国家无人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水泵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省级预验收,实现台州标技委分技委“零的突破”,有力有效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三年,共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5项,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67项。参与国际标准修订3项,主导参与国家、行业等标准修订50多个,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6项。5名干部获评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尖兵,数量全省第一。已对全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将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鼓励创新深化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二是实施医疗器械注册分类帮扶行动。对全市潜在制氧机、呼吸机、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帮扶,协助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制氧机产品在市质安院开展医用电气安全新国标检测,并向省医疗器械检验院申请了注册检验绿色通道;对2家呼吸机、检测试剂潜在开发企业开展注册新规宣贯,邀请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对企业在研产品开展审评审批专题服务,提升疫情防控救治医疗器械研发能力。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全面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出台工作方案,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召开全市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市本级18个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全市各相关单位共集中清理审查存量文件2642份。经自我审查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76份,修订10份、废止66份。二是专项整治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价格收费。开展2023年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将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价格收费纳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某售电有限公司在对51家用电企业签订“售电合同”时,不合理收取偏差电价考核费用,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目前已退还多收的电费。组织对全市9家燃气公司开展价格收费检查,对某燃气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问题整改。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我市共有7件招投标公告和文件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废止。四是强化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印发市本级83个部门,实现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部门全覆盖。在线监测全市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平竞争审查率100%。累计智能审查工程招投标公告173件,政府采购公告986件,全市纠正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招标公告4件。

2.针对“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化战略力度还需加大”问题。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制定《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任务清单》提交市两办印发,构建形成贯彻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统领全市质量工作,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加强质量政策激励,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政策》,《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激发质量提升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发〔2023〕22号)已于2023年12月21日正式发文。二是实施质量强企千百行动。制定出台《台州市质量强企千百行动方案》,汇聚质量工作合力,实施“质量变革领航、品牌培优雁阵、标准话语权突破、测量体系星火、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块状产业质量攀登”六大行动,强化“产业链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服务、‘品字标’对标培育服务、政府质量奖培育服务、对标达标提升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计量治理能力、检测认证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质量风险隐患治理”十项重点任务,并召开全市质量强企千百行动推进会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三是强化质量奖梯度培育。加强创奖企业摸排动员和培训,完善梯度培育库,举办台州市政府质量奖培育推进会和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指导会。3家企业获评第九届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数量全省第三。开展第十三届台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共有32家组织申报,参与数为历史新高,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公示,确定12家组织进入现场评审程序。四是加强先进标准培育。建立国家标准需求清单和研制清单,开展针对性培育和精准化指导,新增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11项;加强“浙江制造”标准培育,新增发布“浙江制造”标准56项;推进标准国际化行动,新增浙江省标准国际化试点1个;建立健全标准创新贡献奖培育体系,精心筛选中国、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重点培育对象20个。五是加强智能马桶产业质量服务。开展智能马桶产业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台州智能马桶产业发展提升的报告》。优化提升智能马桶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服务效能,融合“开放+帮扶、品牌+质量、标准+认证、服务+推广、专利+创新”质量技术服务,促进智能马桶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9月,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被评为2023年苏浙皖赣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

3.针对“知识产权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10项发明专利入选第24届中国专利奖,获奖数量连续2年创历史新高,获首届省知识产权奖24项,居全省第一方阵。推进专利导航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省级以上平台建设,临海、天台获批建设省级导航服务基地。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成立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与台州海关、湖北孝感市签订合作协议,构建跨部门、跨地区协同保护机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案周期压缩至59天。台州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温岭(通用机械)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三是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1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9家。加强知识产权优质服务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完成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23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1278家,临海获批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4.针对“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成果当地转化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加强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择优推荐23家企业作为全省国家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重点培育对象;优化完善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发展企业评价体系,完成评定细则修订,推进评定工作,拟评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21家、优势企业15家,目前正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公示。下一步将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发展相关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二是深化省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引导台州学院等4个高校院所、相关创新企业参与开放许可公开实施供给261件,落地开放许可1055笔,惠及企业308家。温岭、椒江专利开放许可省级试点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其中温岭排名全省第一。三是提炼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聚焦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地理标志富农等工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仙居杨梅”“三门青蟹”入选全国第二批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5个案例入选省专利导航最佳典型案例(优秀典型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入选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典型案例。四是大力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批筹建国家无人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会同航天彩虹无人机大力推进国家无人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工作,起草筹建工作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成浙江省模塑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137项关键参数测试项目,解决模塑产业计量测试技术难题。自2023年6月成立以来,已累计为68家模塑企业提供128批次计量测试服务。2023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个,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320个。五是加大“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林业局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评价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开展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和申报推荐。举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产品评价专题培训,邀请省级专家授课辅导。共筛选推荐11家申报主体的产品参加全省“品字标浙江农产”评价,其中3家入围现场评审。

(三)关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等在内的重要会议实行从会议通知到传达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关党委会、各支部委员会、支部学习会均把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加以落实。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2023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成10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并在《台州日报》“学习思考”专栏发表《找准发力路径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针对“能力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论与宣讲水平。邀请浙江省台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台州市税务局团工委书记刘青为全局青年干部职工举办理论宣讲培训讲座,举办“书香市监·笃学逐梦”讲书竞赛,挖掘优秀宣讲人才并选送市直机关工委青年宣讲团和市纪委清廉宣讲团。二是加强系统理论宣讲人才排摸储备。市局组织34名青年干部成立青年宣讲团,并明确宣讲员职责。对市场监管系统从事理论宣讲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排摸,掌握县(市、区)局宣讲员174人。三是树立市场监管系统宣讲品牌。指导推荐全市系统优秀宣讲员积极参与党委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的宣讲活动,2023年市县两级宣讲员共提供宣讲服务94人次,其中主题教育宣讲37人次,清廉宣讲进机关2次,并获台州市级有关宣讲活动奖项2人次。

3.针对“新媒体阵地建设不够有效,志愿浙江平台使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深化短视频内容建设。围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质量月、知识产权日、计量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计量突击检查、夜市检查等行动集中宣传,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探店”模式,推出各类具有广泛传播价值的短视频。截至2023年12月12日,累计制作发布短视频65个,收获点赞19814个。二是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各支部党建日常工作。充分运用“志愿浙江”平台发起活动,推进平台全面使用,至12月中旬已开展志愿服务15场次,志愿服务活跃人员达到注册志愿者的81%。

二、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还有短板”方面

(一)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管。出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立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与分工,对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关键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的源头管理,推动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防范采购风险。二是督促直属事业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组织6家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对主管部门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宣贯培训,督促直属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原有的采购内控制度,加强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拟定、采购实施及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水平,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减少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依赖。三是强化入围政府采购专家库人员管理。与市财政局加强联系,对本系统入围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人员进行规范清理。经过摸底,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有31名在职人员入围政府采购专家库。各单位对相关人员均开展了教育提醒,要求严格落实独立公正评审、回避等相关规定。其中,对14人进行谈话,约谈3家设备供应商、1家应用软件系统供应商和1家代理机构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存在违纪违规现象。

2.针对“执法领域不正确履职行为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线上“月学季考”的模式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确保每位在岗执法干部每月完成学考任务。2023年9月以来,全市系统共计1997名执法干部参加线上学习,每名干部每月至少完成1门专业法和1门公共法的学习。在11月“考法月”,全市系统干部线上考试平均得分96.98分。深化“强队砺剑”工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实战实训,提升干部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尽责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疑难问题会商研讨、实战实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系统干部执法办案水平。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首届行政执法大比武知识竞赛活动。召开全市系统执法条线半年度工作会议暨科所队协作执法研讨会,开展疑难案件交流。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法制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相继开展“电梯维保”“炭火费”“作弊秤”“生鲜灯”等多个集群执法行动,制作发布《电梯维保违法行为查处执法手册》《作弊秤执法指导手册》,加强实战实训和业务指导。二是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目标,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以“一案一评”考评机制为抓手,坚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截至12月底,全市系统复议诉讼案件发生量730件,目前已作出结果633件,应诉协调顺畅有效,继续保持行政处罚案件复议零纠错、诉讼零败诉。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线索管理。严格落实《台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则》,加强案件线索登记、交办、督办等管理工作。以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执法办案试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线上实时监督,实现案件证据全量录入,推动案件办理全过程追溯、全环节管理、全流程约束。目前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试验区执法办案试点项目已通过验收,台州市已进入运行阶段。四是强化法治监督实效。瞄准市场监管领域高风险行政行为,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部署开展“一案一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加强案卷评查系统的深度应用,探索线上“审核-评查-监督”新模式,评查频次从原来的每年2次调整为每月1次,评查结果每月晾晒通报,做到清单式反馈、闭环式管理。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出台《台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证据管理规则(试行)》,全市系统参照执行,坚决杜绝证据被隐匿、篡改和销毁,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正义。六是根据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结果,对存在不正确履职行为的2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一年半)、党内警告的处分,对1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3.针对“对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研究制定协会改革方案。成立加强协会管理工作专班,在对协会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主管学(协)会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将17个协会减少至13个,其中保留9个协会,注销3个协会,另有5个协会优化整合成4个。二是一会一案,有序开展协会改革工作。相关协会均制定了各自的改革方案,目前台州经济开发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台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台州市消费者协会已经完成注销;台州市质量协会、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换届、优化工作均在进行中。三是召开工作约谈,压实监管责任。召开全市检验检测行政监管工作约谈会,学习《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通报全年监督检查,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行政工作约谈,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行政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车辆、环境检测机构执法检查,并对辖区内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实行100%全覆盖检查,认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的各类检验检测专项整治、省局能力验证等工作,在近两年各类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查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案件25起,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五是开展能力比对,提升机构能力。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工作,已完成全市13家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现场检查,将通过相关工作结果,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并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二)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核实局机关车辆使用情况,经核实,2021年至巡察期间,因疫情防控等处突工作需要,加之局机关用车非常紧张,存在借用台州市质量协会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所属车辆的情况。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所属车辆无借用情况。针对此问题,由分管局领导对办公室及车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车使用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借用协(学)会车辆,及时规范处置借用的两辆协(学)会车辆。目前,台州市质量协会所属车辆已在变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车辆已在报废。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执行《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严格一车一卡、一车一账等用车管理,加强用车派车审批登记,坚持“非必要不派车”,优化车辆调度管理,提升车辆使用效率,增强局机关公务用车保障能力。督促相关协(学)会切实履行车辆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三是开展干部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局党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八方面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作出廉洁承诺470份,专项治理期内违规吃喝问题零报告。

2.针对“担当作为精神还有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2023年共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7批次82人次,每批次培训时间均不少于3天,监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得到强化提升。二是加强持证考试。全市在用特种设备15.1万台,持A证监察人员19名,保障每万台特种设备持A证监察人员不少于1名。全市83个基层所,持B证监察人员403名,每个所B证安全监察人员均不少于2名。三是积极选树标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举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评选出11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能手”,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荣获团体一等奖。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对拒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故意不参与资格证考试或以考证不通过方式来逃避履职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处理。截至目前,未发现该行为。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持电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民服务无小事。将电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平安台州考核事项,“阳光”系列纳入市民生实事创建范围。2023年未发生电梯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在产460家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阳光工厂全覆盖,建成阳光小作坊200家。台州市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共接警5785次,解救电梯被困人员3655人,受理和咨询电梯使用、维修等业务2292起。组织开展96次电梯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为3200多名群众提供科普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店“民生药事服务站”和“社区服务站”的服务意识和质量,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多种类的为民服务。二是加强对小区电梯的检验检测。全市23906台小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率达100%,定期检验(检测)实现“应检尽检”。三是加大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力度。开展电梯维保单位分类考核评价,已对全市91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分类评价考核,其中A类33家,B类47家,C类8家,D类3家。共抽查电梯214台,每家均不少于2台。四是督促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全市小区电梯使用单位1068家,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率99.5%,电梯赋码率99.9%,电梯扫码维保率97%,扫码检测率达到100%。五是持续加强食品小作坊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开展2023年台州市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攻坚行动,根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14类地产食品安全隐患治理,防范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全市地产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对188条风险隐患予以整改。六是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督查。注重落实属地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全市药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药品情况,计算机系统是否设置近效期提示、超有效期停售等功能。每个县随机督查2家零售药店和2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综合判断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督查发现的3条违法违规线索转交当地局,均已立案。七是强化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在全市范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持续规范和整顿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印发《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召开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会,督促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

一是以考核促进预算执行。将预算执行作为2023年财务条线考核的重点内容,督促局本级各处室(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强化平时及年终的预算执行。通过每月通报、原因分析,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工作开展情况匹配。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财政要求做好2023年度预算经费压减工作,加强预算执行。二是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对2023年度40个预算项目开展期中自评,对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问题,深入分析具体原因,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集中力量对2020-2022年省补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

2.针对“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职责。组织调研玉环市涉案物资管理先进做法,在充分吸收巡察审计意见、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上级最新要求的基础上,修订《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财物来源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原则,明确办案、财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法规等处室(单位)在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夯实涉案物资管理基础,形成紧密有序的工作机制。二是设置专用仓库,强化管理。设立暂扣罚没物资专用仓库,划分仓库区域实行分类管理,使用统一涉案财物登记台账、出入库凭证和处置审批表,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对涉案财物进行重新整理并且有序摆放,做好相关台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规范处置方式,确保科学。没收物资需作拍卖或变卖处理的,须委托有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公开进行;需作收购处理的,及时交专管部门或者专营企业收购;没收物资需作销毁处理的,贯彻“不再流入市场”的原则处理,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对个别因找不到行政相对人,长期未处置的扣留物资列入无主财物按规定程序处理,并于2023年3月29日公告公示,依法处置。创新监督载体,结合市场监管局执法案件罚没物资的现状,运用网络平台公正公开拍卖优点,委托阿里进行网上公开拍卖。11辆无主电动车在两次流拍后,于2024年1月5日在阿里平台上第三次拍卖成功。四是规范处置流程,加强监督。由执法队提出书面意见,填写《没收物资处置审批表》递交财务处,财务处于15个工作日内交法规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签署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处组织实施。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没收财物的处置流程。整改以来共处置10批没收物资。

3.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有缺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结合市财政局的最新要求以及巡察审计的意见,修订印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费支出管理规定》,修改了劳务费发放明细表,增加了代扣代缴个税的内容,删除了现金结算相关内容,明确劳务费发放对象为台州市场监管系统外专家,并将最新要求传达至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二是督促市质安院立行立改。通过核对,发现2019年有7248.36元是由单位员工垫付的外单位专家的劳务费税金和相关差旅费等费用,实际收回发放给市本级市场监管系统内的工作人员的劳务费9095.27元,并上缴国库。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的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发挥班子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要求。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中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明确谈心谈话、任职谈话、廉政谈话的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自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02人次,其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00人次,岗位调整谈心谈话2人次,任职谈话5人次,廉政约谈31人次。二是加强管理,压实责任。人教处、机关党委及时对谈心谈话、任职谈话、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对未开展谈话、约谈针对性不强的予以提醒督促,促其整改落实,自巡察整改以来共提醒督促6人次。

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回避申报程序。会前,议题申报处室(单位)在申报议题时明确需要回避的人员,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办公室,办公室在会议通知中注明。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和表决制度。会中,议题涉及党委委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相关人员主动提出回避,会议主持人及责任处室(单位)及时提醒回避;涉及需表决事项议题的,提醒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三是规范会议记录。记录人员认真细致记录回避和表决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没有出现需要回避而未回避及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情形。

3.针对“执行组织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传达学习,严明规定。2023年5月15日,局主要负责人在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上传达了市里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市管干部对外出请假报告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二是认真落实,规范申报。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请假报告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向市委市政府请假报告,市管干部离开本市向市局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其中公务出差通过浙政钉“浙里报”申报,因私离开本市采取书面申报。9月初至12月中旬,市管领导干部节假日因私外出书面申报6人次。三是长效管理,严肃纪律。人教处认真做好市管干部请假的登记备案工作,定期提醒督促市管干部做好外出请假报告,确保请假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双向互动,强化落实。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性,加强与所在党支部书记的沟通,提高参加党支部活动的频率。压实党支部工作责任,每次党支部活动提醒领导干部参加,并将之作为支部考核的一项内容。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活动256人次。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贯通年轻干部选育管用链条,优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强化源头储备,统筹用好公开考录及公开遴选等进人渠道,2023年新进公务员(参公人员)8名,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9名,其中90后26名,占96%;硕士研究生20名,占74%;专业人才24名,占89%,年轻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得到有效充实。强化常态培养,举办2023年新入职人员师徒结对仪式暨党风廉政第一课,召开年轻干部“守根铸魂·明德守法”专题学习座谈会,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市场监管总局学习锻炼,安排6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锻炼,促进年轻干部担当作为、攻坚破难。强化刚性配备,每批次人事调整注重选配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2023年共选拔任用干部10名,其中35周岁以下正科2名,推荐80后优秀党外年轻干部1名提任事业副处岗位。二是打造人才成长良好生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工作纳入下属技术机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召开全市系统技术机构能力提升推进会,强调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起重视人才的工作导向。鼓励技术机构人员积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8人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参加全省技能大比武,共有6人次获奖,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全市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以赛促学、以赛提能、以赛促干,推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人才梯队培养。

2.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靶向清理。出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兼职管理暂行规定》(台市监人〔2023〕19号),明确兼职的范围和规定、审批和管理、纪律和监督等内容,并在机关学习会上进行专题学习传达。针对9人次未经审批在各类社团兼职的情况,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规定的,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予以清理,截至目前,退出兼职7人次,1人正在办理退出手续,1人已提交审批材料。二是一类一策,分类整改。因机构改革、机构撤并等历史原因造成混岗的有10人,待相关人员退休自然消化;因处室(单位)实际工作任务较重,人员力量不足,根据业务工作相关性长期借用造成混岗的有12人,接下来加强人员招录和统筹调配,补充人员力量,力争混岗人员逐步回归原单位。

(三)关于“党建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谋深谋细党建项目,持续深入实施政治建局战略。上报机关党组织“三级书记”领办项目22个,涉及机关党建助力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队伍建设、为民监管、助力发展、服务群众六大项目,实现党组织书记领办全覆盖。市局在全市机关党务干部“擂台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暨三级书记领办项目点评活动中,荣获市直机关组团体一等奖,及“最亮品牌十佳案例”“最优项目十佳案例”“最佳拍档十佳案例”。二是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岗位贡献彰显主题教育成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成果,检验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全市市场经营主体突破90万,总量增幅全省第三,《聚焦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推动准入准营双提升》成功入选全市“三拼三促创一流”最优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建成全国首批、台州首个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连续三年保持全国设区市第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在“干在实处走在前·处长论坛”专栏刊发。三是聚焦党建薄弱环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以高质量调研成果提升党建理论研究水平。2023年度局领导班子完成10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事业单位党业“六同步”融合机制的研究与实践》获2023年全市机关党建调研文章和理论文章征集评选三等奖。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平衡”问题。

一是抓实党建基础工作。依托“台州红云”党建系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完善“月提示、季检查、半年督、年述职”闭环机制。巡察以来,已开展线上巡查3次,工作提示12次,制定半年度红云问题清单,对59个问题全面整改、逐一销号。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五好支部”创建,完善党建阵地建设。指导市质安院申报星级党建示范点、市计量院、市特检院申报市级党建示范点,市计量院一支部、市特检院第一党支部申报创建市级机关先锋党支部,以待机关工委检查验收。

3.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管存在缺位”问题。

一是加强系统党员警示教育提醒。局领导班子在有关会议、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讲话中,屡屡结合业务工作强调廉政建设要求。机关纪委梳理2019年以来中央纪委、地方纪委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部分违法违纪案例与案例剖析,编成《廉洁风险防控手册》下发各县(市、区)局,让廉洁风险提醒时时在案头、时时可查看。各县(市、区)局积极运用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各种载体,在重要节点、传统节日加强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依托基层党组织、业务培训等载体,持续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依法科学履职尽责的能力。2023年共举办7次机关学习会,邀请专家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反邪教工作、保密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主题举办讲座,筑牢思想防线。举办2023年新入职人员师徒结对仪式暨党风廉政第一课,召开年轻干部“守根铸魂·明德守法”专题学习座谈会,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快速健康成长。加强专业训练,举办6期市监论坛,组织31名市局处长、基层局长、科所队长阐述观点、交流心得,促使上下同心、思维同向、行动同步;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全省系统基层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除险保安“护航”项目培训班等24个班次,受训648人次;市局举办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培训班11个班次,受训799人次,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持续提升。三是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清廉市场监管创建情况和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惩处扣分项目,强化系统领导重视、人人有责的氛围和力度。

四、在“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彻底,推进全面整改还有空间”方面

(一)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市质检院(已更名为质安院)应收账款清理问题,本轮巡察发现该问题还没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对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规范检验检测收费的若干规定》,加强往来款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催讨,压实相关责任,强化溯源问责;把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每月开展监督检查通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报告发放、收费管理等流程进行优化,创新券设置二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成业务软件功能升级,优化业务软件流程。二是逐项清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质安院应收账款总金额为390754元,其中273731元涉及76家已销注、吊销的应收单位,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通告》精神处置,并备查登记,保留追偿的权利和义务;还在清理金额117023元,其中因质安院、计量院分设,挂账在质安院账户属于计量项目收费的应收账款为61495元,由市计量院落实催讨;属市质安院应收账款55528元继续逐一催讨落实。后续将根据《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规范检验检测收费的若干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收费清算工作,从源头把控应收账款产生。

2.针对“上轮审计指出的市药检院编外用工工资超财政核定预算标准问题还没落实整改”问题。

一是修订宣贯制度。结合市食药检院食品药品检测技术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编外辅助用工人年均薪酬标准不得超过财政当年规定标准。组织编外人员学习整改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宣贯《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2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由分管财务副院长牵头组织对编外用工进行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编外用工薪酬发放意见,提交院编外用工薪酬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发放。

(二)关于“接续整改质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轮巡察发现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调研深度不够、干部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存在重发复发现象”问题。

一是对上轮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与本轮巡察整改一体推进,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各单位根据职能和岗位特点,梳理廉洁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与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路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清单(2023版)》,织密制度执行的篱笆。二是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机制,局党委会定期听取集中调研督导情况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掌握薄弱环节、全面情况,指导面上工作。2023年局班子成员围绕重点课题,下基层调研43人次。三是每季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自巡察以来,已组织开展3次警示教育和1次专题警示教育。5月15日,市局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全市清廉台州建设推进会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省内其他单位有关问题情况进行通报,用市场监管领域的“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青年党员观看专题警示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关》,组织学习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和《廉洁风险防控手册》。举办“心手相廉 清风徐绘”清廉扇制作活动,让干部职工体会“落笔有痕,着色难悔”的绘画经验与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关联;通过亲子互动,引导干部职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廉洁政风带动廉洁家风。四是对收到的4条问题线索分类处置,1条予以了结。其余正在初步核实中。如经查实,将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五是营造廉政教育氛围。根据局机关大楼综合改造工作进度,在局机关一楼开辟清廉市场监管建设专窗,在每个楼层设计建设党建与廉洁文化阵地,发挥廉润人心的作用。

下一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促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持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做到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市场监管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正确把握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巡察以来形成的制度成果,要强化运用,加强监督。对尚在整改中的事项,将在计划期限内,确保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三是落实组织路线,强化队伍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对年轻优秀干部的培养力度,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比武,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管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认真查办案件线索,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抓好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下属单位和协会学会管理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切实防控廉政风险。一体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7032;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99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sj885112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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